守卫工作检查是提高岗位服务工作质量,监督保安履行岗位职责最好的方法。同时,也是发现问题的重要手段,常用的方法有以下几种:
1、按照检查主体的选择,分为自查、互查和上级检查。
自査是保安班队或队员的自我检査,形式简单实用,自查可以融入日常管理中。
互査,是同级班队、同级中队的班与班、队与队之间的检查。
上级检査,由保安公司管理部门组织的检查或是中队对分队、班的检查等。
2、按照检査内容的选择,分为综合检查和专项检查 。
综合检查,是指把守卫岗位勤务工作中的多种或者全部内容一并进行检查的方法。如对保安员宿舍进行检查时,对其装备配发使用情况、保安器械登记情况等多个项目同时进行检査。
专项检査,是为了某一专门内容而进行的检查。如对保安器械登记检查,是仅针对守卫岗位勤务工作中保安器的使用登记情况进行检査。
3、按照检査对象的选择,分为普遍检查、重点检查。
普遍检查,又称普查,是指在检查内容确定的前提下,对检查内容涉及的所有巡逻班组、出勤人员的检查。重点检查,是指在检查内容确定的前提下,在检查内容所涉及的驻勤点或保安班队作为重点进行检查。
4、按照检查方法的选择分为明查与暗访、跟踪查和跟班查、现场查和书面查等方法。
明查,又叫公开检查,是把所要检查的内容、目的明确地告拆被检査对象;暗访,又叫秘密检查,与明查相反,暗访不暴露检査人员的身份,对检查对象进行“背靠背”的检查。
跟踪查,是确定检査对象后,在一定时期内,持续对检查对象的要检查的内容进行检查。跟班查是选择好检査对象后,与被检查对象共同工作生活的检查方式。
现场查,也叫面对面检查,是对保安实际工作技能的检査,如礼仪规范、体能训练、队列操练等,进行现场检查。
书面查,也叫笔试,是指采用答问卷的方式书面进行检查,检查其对基本理论法律知识的问卷回答等等。
另外,按照检查时间的选择勤务检查还可以分为日检査,月检査,季度检査、半年检查、年度检查等。